綠色通道預約通行過渡期!
前言
按照交通運輸部《關于做好高速公路車輛通行費優惠預 約通行相關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電〔2019〕10號)要求, 設置綠色通道預約通行過渡期,暫定六個月。
01
過渡期時限
2020年1月1日0時一6月30日24時,六個月。
02
過渡期內車輛通行須知
2020年6月30日24時前
1、運輸鮮活農產品和跨區作業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的車輛,未安裝ETC車載裝置,或者安裝ETC車載裝置但未通過互聯網預約,也未在入口收費站指定車道完成通行登記的,經出口收費站查驗,符合條件的, 均免收車輛通行費。
2、安裝ETC車載裝置并預約通行的,ETC卡“0”元扣費。
3、安裝ETC車載裝置但未預約的,按特情申請退費。
03
過渡期結束后通行須知
2020年6月30日24時后
1、運輸鮮活農產品、跨區作業 聯合收割機(插秧機)的車輛,必須通過安裝ETC車載裝置 并預約通行方式,享受通行費優惠政策。
2、安裝ETC車載裝置, 未提前完成互聯網預約,也未在入口收費站指定車道完成通 行登記的車輛,在通行過程中已產生扣費,在出口收費站申 請查驗,符合條件的,予以退費。
3、未安裝ETC車載裝置的車輛以及已安裝ETC車載裝置但在入口收費站未使用或無法正常使用(如被列入ETC用戶信用黑名單),領取CPC卡或紙質通行券通行的車輛(因收費系統故障,導致安裝ETC車 載裝置的車輛只能領取紙質通行券通行的情形除外),不再享受免費通行政策。
04
違規、偽冒車輛須知
如查實為偽冒“綠色通道”車輛, 將按照有關規定,列入“黑名單”,一年內不再享受任何車輛通行費減免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