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鮮活農產品運輸
車輛預約通行業務規程

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后,“綠色通道”政策有什么變化?
(1)依據相關規定“自2020年1月1日起,除國務院另有規定外,各類通行費減免等優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統實現”。“綠色通道”需提前4小時預約。
(2)鮮活農產品運輸承運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以下簡稱承運人)應于車輛駛入高速公路前4小時以上,通過全國統一的高速公路預約通行業務平臺(以下簡稱“預約平臺”)進行網絡預約。預約成功后,自預約運輸起始時間起24個小時內未駛入高速公路的,當次預約自動失效。
(3)如未能提前進行網絡預約的,承運人應在車輛駛入高速公路時,在收費站指定車道進行通行登記。收費公路經營管理單位應在入口收費站設置一條兼具通行登記功能的車道。
(4)未進行網絡預約或車道登記的綠通車輛,經出口收費站查驗人員(以下簡稱查驗人員)檢查合格后,按特情業務辦理退費。
(5)承運人在出口收費站未申請查驗、拒不配合接受查驗的、或駛離收費站后再返回申請查驗或拒不配合接受查驗的,正常收取車輛通行費。

如何預約“綠色通道”預約服務?
司 機
申請“綠色通道”預約服務,需要注意什么?

車貨總重和外廓尺寸均未超最大限值且所載鮮活農產品應占核定載質量或車廂容積80%以上、未與非鮮活農產品混裝等行為。對一年內混裝不符合規定品種(或物品)超過3次或者經查驗屬于假冒的鮮活農產品運輸車輛,記入“黑名單”,在一年內不得享受任何通行費減免政策,并將有關失信記錄納入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
司 機
運輸聯合收割機免收車輛通行費政策有什么變化?

進行跨區作業的聯合收割機、運輸聯合收割機(包括插秧機)的車輛,免交車輛通行費,預約、查驗流程與“綠色通道”車輛相同。